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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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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服務白皮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3-16
  • 資料點閱次數:787

壹、前言
 從法的發展歷史可以得知,法的主體是屬於社會上的每一個人,我們稱之為「國民之法主體性」,在我國的傳統文化歷史上,「法」向被認為只是統治者的工具,「法主體性」之觀念少被探討,時至今日「司法現代化」,與「尊重人的尊嚴」之原則已成為法律上相當重要之指導原則,這一份為民服務白皮書也就是在教導民眾,都知道如何正確、有效的使用法院,如何去保護自己的權利,避免自己成為權利睡眠下的犧牲者,所以,我們提供服務的管道多元化,除了傳統的書面傳遞以外,也可以運用現代各種通訊科技方法如電話、網路、視訊或e—mail來傳達您的訊息;以達到有權利即有保護的宗旨,我們的使命,在創造一個溫暖而富有人性的軟性司法,我們的目的,在實現法律的公平正義,我們的任務,在維護社會的安詳與和諧。

貳、為民服務工作運作方式
 一、成立優質聯合服務團隊 本署為落實為民服務工作,提昇服務品質,成立優質聯合服務團隊,組成聯合為民服務中心,以服務來署洽公民眾,團隊運作之方式,係由檢察長擔任領導人,下設為民服務中心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幹事十二人,並以全體員工為服務成員,為民服務中心主任、副主任分由主任檢察官及書記官長兼任,幹事十二人,分由各科室主管兼任,並結合社會資源及志工團隊通力合作,以辦理本聯合為民服務中心之各 項為民服務工作。
 二、建立為民服務工作總體目標
  (一)建立親和性政府,提供溫暖、人性化的禮貌服務。
  (二)建立企業性政府,以簡捷便民方式,確立效能目標。
  (三)建立服務性政府,提供民意反應多層管道,實現以民意為導向之施政目標。

參、為民服務項目

肆、為民服務具體措施
 以往民眾對於司法機關之印象,均有避之唯恐不及之感,懼而卻步,能不前往最好。然而,隨著社會不斷地在改變,民眾法治觀念已漸成熟,現今民眾接觸司法機關之機會愈趨頻繁,已由早期對司法機關之抗拒,變成依賴司法機關能給予幫忙及協助,並希望能為其找出解決之道。為提昇便民服務,以服務雲林鄉親為要,讓至署洽公之民眾能感受到更親切的服務,隨即指示署內相關科室研擬提昇為民服務措施,並增設便民設備,以建立顧客服務導向之新觀念,使轄區內民眾遇有法律上需求時,能自願樂於前來洽詢,從而展現柔性司法之一面,並消彌外界對司法僵硬的不良觀感。因此所增設之便民服務設備及提昇為民服務措施計有:
 一、增設便民服務設備:
  (一)於民眾洽公地點擺設老花眼鏡供民眾使用:在本署8間偵查庭、3間檢察事務官詢問室、為民服務中心、執行科、採尿報到處及觀護人諮詢室等處裝設老花眼鏡提供訴訟當事人使用。
  (二)安裝排椅及飲水機:於執行科辦公室櫃台前及偵查庭前之走道處,增設排椅供來署洽公民眾休息,並安裝飲水機供民眾飲用。
  (三)安裝庭訊叫號燈:為服務律師蒞庭執行職務,於律師公會增設叫號燈,方便律師安排開庭順序,使律師不必於偵查庭外久候;另於檢察事務官詢問室增設辯護人席及叫號燈。
  (四)開放院檢停車場供律師停放:與雲林地院協調開放停車場供律師使用,以便律師蒞庭時能方便停車,並不至於佔用到來署洽公民眾之停車位。
  (五)於法警室加裝液晶螢幕電視看板:在法警室加裝液晶電視看板,並將每日內勤檢察官或專案檢察官諭知之案件處理方式(羈押或交保等內容),以液晶螢幕顯示於看板上,供被告家屬及親友知悉檢察官之處理方式,以儘速處理相關事宜。
 二、提昇為民服務措施
  (一)成立志工大隊:為能深入服務訴訟當事人,特別號召轄區內有心服務之人士,組成志工大隊,為訴訟當事人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二)成立並強化法治宣導小組:為使轄區民眾建立一般法律常識並瞭解司法運作之現況,指示相關科室成立法治宣導小組,並安排轄區中小學到署參訪,實地演練法庭運作之模式,讓法治宣導能在地深根。
  (三)安排常駐志工:於上班時間在院檢大門口處安排常駐志工,俾便為民眾解答相關問題。
  (四)實施為民服務中心中午不打烊服務:於中午時間安排輪值人員輪值為民服務中心,以利民眾中午時間到署洽公時,得以前往做法律諮詢或遞送訴訟書狀等業務。
  (五)製作中英文指示標示牌:製作服務中心、服務時間、收文收狀、法律諮詢及中午不打烊標示牌於明顯處,以順利引導民眾至正確處所查詢相關業務。
  (六)舉辦書記官打字訓練課程,以提昇打字速度:分兩梯次為署內書記官舉辦打字訓練課程,以提昇書記官之打字速度,期使檢察官庭訊時間得以相對縮短,亦能減少民眾等候庭訊之時間。
  (七)落實準時開庭:由法警室列印檢察官時間調查表,按日記載各股檢察官每日庭訊之確實開庭時間,務必做到準時庭訊,減少民眾等候時間或抱怨。並將檢察官時間調查表陳送檢察長核閱,並定期由研考科列印逾期開庭調查表副知承辦股並陳主任檢察官、檢察長核閱,以做為日後訂定庭期之依據。
  (八)強化為民服務電腦網絡:隨時更新本署網站相關活動訊息,並提供相關訴訟文件下載服務供民眾使用。
  (九)建構相驗屍體證明書電腦化:指示法醫室及資訊室配合將相驗屍體證明書電腦化,俾便死者家屬請領,並於 96年8月1日 起施行。
  (十)嚴格要求上訴案件應於收受當日立即分案:當事人聲請檢察官上訴之案件,嚴格要求分案室人員應於收文當日即時分案交承辦股檢察官處理,以免上訴逾期影響當事人權益。
  (十一)指示犯保協會雲林分會在遇有重大災害案件發生,應指派人員前往現場協助被害人及其家屬:為落實被害人之訪視及慰問,遇有轄區內重大災害發生時,犯保協會雲林分會應指派志工或分會人員前往現場協助被害人及其家屬處理相關事宜。

除了上述便民措施及設備外,針對全署同仁的辦公環境、辦公設備、行政措施及員工的在職進修課程做了多項規劃及改善:
一、改善辦公環境部分:
(一)推動辦公環境綠美化工程:為改善同仁的辦公環境,特別委請南投林管處就本署辦公環境規畫植栽,包含整地、栽種樹形美觀之常綠樹木、植草皮等,希望能夠提供最佳辦公環境,讓同仁身心能得到適度的抒解及釋放。
(二)汰換部分檢察官辦公室之冷氣設備:因部分檢察官辦公室之冷氣設備過於老舊,造成聲音過於吵雜或冷房效果不佳,汰換老舊冷氣設備,希望能讓檢察官有一個舒適安靜的辦公環境。
(三)改善檢察事務官室之辦公環境:在檢察事務官室之辦公區黏貼隔熱紙,以防炎炎夏日太陽之酷曬;並在檢察事務官詢問室加裝安全玻璃、調整桌椅及加裝警示燈誌等。
(四)在法警室擺設盆景並加裝紗門:法警室為地檢署之對外窗口,為提昇機關良好形象,因此在法警室擺設盆景並加裝紗門,務期使環境整潔清新、井然有序。
(五)加裝感應燈及照明設備:於第二辦公室一樓通往法警室之圍牆區域及紀錄科二樓通往主任檢察官辦公室區域均加裝照明設備,以確保同仁夜間至署加班之安全維護。
(六)第二辦公室進出大門加裝自動關門裝置:以維護機關安全。
(七)全面清除贓物庫槍彈室的紙張及地下室雜物堆放之情形:有鑑於槍彈室檔案室所擺放者均屬於重要之物品及文件,全面清除上述處所之紙張及雜物,以維護機關及同仁之安全。
(八)改善員工職務宿舍之環境:員工單身宿舍有部分隔間未盡完善,特別指示總務科儘速完成隔間,以改善員工的住宿休憩環境。
二、辦公設施及行政措施部分:
(一)整修多媒體教室為圖書室,以提供員工最佳讀書空間並作為法治教育中心:有鑑於知識的累積是透過不斷的閱讀與學習,特別指示將原有多媒體教室整修為員工圖書室,並提供各類型書籍及期刊供同仁閱覽,以增進員工工作及生活上之新知;另提供緩起訴處分法治教育使用。
(二)調整並添購檢察官之送閱箱:為達到檢察官送閱卷宗之便利性,特別指示添購不同尺寸之送閱箱供檢察官使用。 (三)為確保公文之機密性並避免員警久候之不便,嚴格力行書記官必需親送檢警調等機關來署聲請核發之搜索票及通訊監察書。
(四)要求法警應於庭畢後隨即整理法庭相關設施及環境:為維護偵查庭及詢問室之整潔,以提昇機關形象,要求法警應於每日庭畢後立即整理法庭相關設施及環境。
(五)境清潔抽測:為規劃美好清潔環境,使同仁及民眾在舒適衛生辦公環境下上班羽洽公,以提昇工作效率並增進民眾好感維護機關形象,由科室主管定期抽測本署環境清潔。
三、開辦多項學習課程,達到公務人員終生學習之目的期民服務更確實周全:規畫多項研習活動,使同仁學有專精,希望對同仁的工作、人生或家庭的經營,都能啟發淬煉。
(一)舉辦書記官打字訓練課程:為提昇開庭偵訊品質及速度,並使書記官業務進展順利,分兩梯次舉辦書記官打字訓練課程,期盼書記官能在開庭繕打筆錄時,做好詳實記載的工作,以維護民眾權益及機關形象。
(二)提昇並改善本署內、外部網站之品質:透過網頁之更新,提供偵結訊息資料及線上申辦等等訊息資料,以提昇為民服務效能。

伍、結語
 廉能政府與民主法治是我們共同追求的目標,而司法現代化與尊重人的尊嚴更已成為法治國家相當重要之指導原則,為民服務工作品質的提昇,即代表我們的努力目標能符合民眾的期待與需求,所以我們的服務是否符合您的要求,更需要您給我們寶貴的建言,我們期盼您隨時給我們提供寶貴的興革意見,讓我們能為您做更完善的服務。

 我們的地址:雲林縣虎尾鎮明正路38號
 為民服務專線:05-6312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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