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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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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申請作業說明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1-04
  • 資料點閱次數:2429
1.107年度緩起訴處分金補助公益團體及地方自治團體計畫申請期間,自106年3月28日起至106年4月30日止,計畫格式如附件,請以公文函送本署申請,申請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 2.歡迎辦理本縣轄區內之公益事業單位,符合犯罪預防及被害保護之計畫內容者,踴躍提出申請。 3.申請流程及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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