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回首頁

:::

112年度緩起訴處分金列名受支付公益團體方案申請延至111年6月30日 (四)截止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1-04
  • 資料點閱次數:346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本土疫情嚴峻,受理申請時間延至111630日(四)止,請各公益團體於期限內將申請資料送達本署並同時進行資格及應備資料審查(初審)。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