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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業務服務項目

法務部104年5月18日法保決字第10405508460號書函同意備查

  • A法律訴訟補償服務

    A1訴訟服務
    • A1.1 法律諮詢
    • A1.2 代繕書狀
    • A1.3 訴訟代理
    • A1.4 訴訟補助
    • A1.5 法務協助
    • A1.6 調查協助
    • A1.7 出具保證書
    • 服務內容:提供受保護人法律諮詢服務,以獲得正確法律知識與判斷,知曉法律上之訴訟權益。
    • 服務方式:
      1. 就案件程序或實體內容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2. 轉介法律專業機構或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之團體或單位。
    • 服務內容:受保護人為進行法律訴訟程序或主張法律上之權益,協助其撰擬法律訴訟相關文件。
    • 服務方式:
      1. 就案件程序或實體內容提供撰擬法律訴訟或非訟相關文件服務。
      2. 轉介法律專業機構或提供撰擬法律訴訟或非訟相關文件服務之團體或單位。
    • 服務內容:為維護受保護人訴訟上之權益,以受保護人名義在代理許可權範圍內代為實施或者接受訴訟行為。
    • 服務方式:
      1. 安排訴訟代理人協助受保護人進行訴訟程序或代為支付訴訟代理人進行訴訟代理費用。
      2. 轉介法律專業機構或提供訴訟代理服務之團體或單位。
    • 服務內容:對於受保護人於法律訴訟程序中所產生或衍生之相關費用提供一部分或全部之補助。
    • 服務方式:
      1. 補助受保護人進行法律訴訟、執行、非訟等事件支出之費用。
      2. 補助受保護人委任訴訟代理人進行訴訟代理所支出之費用。
    • 服務內容:協助受保護人對於案件於法律允許或不禁止之範圍內查詢或取得相關且必要之資訊或資料,或基於案件進行之需要而為之法庭活動或資料提供。
    • 服務方式:
      1. 協助受保護人查詢案號股別、案件進度等資訊。
      2. 協助受保護人向有關機關取得所需之資料。
      3. 於訴訟程序之必要提供司法機關與繫屬案件有關之資料。
      4. 於訴訟程序中以法律賦予之身分為法庭活動之協助。
    • 服務內容:為確保受保護人受償權益,協助向相關機關查調犯罪行為人或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人之財產狀況。
    • 服務方式:
      1. 協助受保護人向財稅相關機關查調犯罪行為人或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人之財產及所得資料。
    • 服務內容:受保護人為向加害人起訴請求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損害賠償時,無資力支出假扣押擔保金且非顯無勝訴之望者,得申請出具保證書代之。
    • 服務方式:
      1. 受保護人依民事訴訟程序請求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損害賠償時,無資力支出假扣押擔保金且非顯無勝訴之望者,經本會審核出具保證書代替假扣押擔保金。
    A2申請補償
    • A2.1 補償申請
    • A2.2 補償訴訟
    • A2.3 補償查詢
    • A2.4 補償請領
    • A2.5 信託管理
    • 服務內容:協助受保護人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辦理犯罪被害補償金、扶助金申請審議、覆議、暫時補償金申請程序相關事宜。
    • 服務方式:
      1. 協助受保護人向地方法院檢察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或暫時補償金。
      2. 協助受保護人向高等法院或其分院檢察署提起覆議。
      3. 協助受保護人向地方法院檢察署申請扶助金。
      4. 協助受保護人辦理犯罪被害補償金、扶助金申請審議、覆議、暫時補償金申請之陳報補正事務。
    • 服務內容:協助受保護人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提起犯罪被害補償事件行政訴訟、上訴程序相關事宜。
    • 服務方式:
      1. 協助受保護人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 協助受保護人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上訴。
      3. 協助受保護人辦理補償金行政訴訟之陳報補正事務。
    • 服務內容:協助受保護人瞭解補償金申請或訴訟進度,或就補償金審議或判決內容提供說明。
    • 服務方式:
      1. 協助受保護人查詢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或訴訟進度。
      2. 協助受保護人就補償金審議或判決內容提供說明。
    • 服務內容:協助獲得補償決定之受保護人辦理補償金請領相關事宜。
    • 服務方式:
      1. 協助獲補償決定之受益人請領犯罪被害補償金。
      2. 辦理信託管理補償金受益人委託請領犯罪被害補償金。
    • 服務內容:依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覆審)委員會決議信託管理補償金,並以分期或以其孳息按月支付之。
    • 服務方式:
      1. 辦理信託管理補償金分期或以其孳息按月支付。
  • B急難救助保護服務

    B1急難救助
    • B1.1 緊急資助
    • B1.2 殯葬協助
    • 服務內容:受保護人因案件致生生活困頓而情況緊急,提供金錢或物資上應急之救助或資源。
    • 服務方式:
      1. 直接提供受保護人緊急資助金。
      2. 主動提供或募集物資、金錢提供受保護人應急所需。
      3. 轉介社政或救助機構提供緊急生活救助。
    • 服務內容:協助受保護人辦理被害人死亡之出殯、埋葬等殯葬禮儀及費用補助等事宜。
    • 服務方式:
      1. 轉介至殯葬服務機構或慈善團體提供殯葬禮儀服務。
      2. 轉介至殯葬服務機構或慈善團體提供殯葬費用補助。
    B2人身保護
    • B2.1 安全保護
    • B2.2 居住安置
    • 服務內容:受保護人之生命、身體或自由有遭受侵害之虞,協助提供促進安全措施,或協調警察機關等單位實施保護措施。
    • 服務方式:
      1. 與受保護人共同擬定安全計畫並執行。
      2. 協助洽請警察機關等單位實施適當之安全保護措施。
    • 服務內容:受保護人因案件致生暫時無居住處所或臨時居住需求之情形,協助安置於政府、社會福利機構或安排適當短期居住處所。
    • 服務方式:
      1. 轉介受保護人進入政府或社會福利機構提供之安置處所。
      2. 安排受保護人至適當短期居住處所。
      3. 補助受保護人安置或短期居住期間所支出之費用。
  • C家庭關懷重建服務

    C1關懷服務
    • C1.1 關懷慰問
    • C1.2 關懷活動
    • C1.3 關懷陪同
    • 服務內容:對受保護人的情境加以關注,並予以安慰問候,以真誠的傾聽、感受、考量其利益與需求而給予反應。
    • 服務方式:
      1. 對於受保護人進行首次關懷慰問,並對於案件及家庭成員狀況予以關心及瞭解。
      2. 對於受保護人的案件及家庭成員經服務處遇執行後之狀況予以續次之追蹤關心。
      3. 於年節期間或特定期日對於受保護人予以關懷慰問。
      4. 主動提供或募集物資予受保護人表達關懷。
    • 服務內容:透過聚集受保護人的方式,並以有目的和計畫的內容表達對於受保護人的關心。
    • 服務方式:
      1. 安排或舉辦對於受保護人具團體關懷性質之活動。
      2. 因著年節或特定期日安排或舉辦對於受保護人具團體關懷性質之活動。
    • 服務內容:對於受保護人因案件處理或進行等情事提供陪同、照顧服務,以減輕受保護人之身心負擔。
    • 服務方式:
      1. 陪同受保護人進行警詢、驗傷、相驗、調解、偵查、鑑定、審理、執行等程序。
      2. 陪同受保護人進行辦理申請、申報或登記戶籍、地籍、保險、醫療、社政、稅務等程序。
    C2家庭支持
    • C2.1 生活扶助
    • C2.2 生活成長
    • 服務內容:為協助受保護人維持其家庭生活基本功能,提供生活事務或權益事項協助,或轉介政府社政單位、民間社會福利或慈善機構、公益資源申請或取得各類社會福利資源。
    • 服務方式:
      1. 轉介至政府社政單位、民間社會福利或慈善機構、公益資源提供社會福利資源措施。
      2. 主動提供或募集物資、金錢提供受保護人家庭生活所需。
      3. 轉介提供臨時或短期托育(顧)服務之機構。
      4. 協助受保護人辦理申請、申報或登記戶籍、地籍、保險、醫療、社政、稅務等行政事務性事項。
    • 服務內容:為促進受保護人心理健康,規劃或協助受保護人參加教育、宗教、藝文等活動。
    • 服務方式:
      1. 開辦生活成長課程或活動,提供受保護人參加。
      2. 安排或協助受保護人參加生活成長課程或活動。
    C3勞動促進
    • C3.1 就業協助
    • C3.2 職業訓練
    • 服務內容:對於受保護人之就業需求提供工作搜尋、就業媒合轉介、創業輔導等,以協助其充分及穩定就業。
    • 服務方式:
      1. 協助受保護人搜尋媒合就業機會。
      2. 轉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就業媒合服務。
      3. 協助受保護人運用民間或政府勞動力發展方案取得就(創)業資源。
    • 服務內容:為提高受保護人勞動參與率及增進就業、創業機會及能力,協助受保護人職業技能培訓或運用職業訓練資源。
    • 服務方式:
      1. 開辦職業訓練班隊,提供受保護人參加職業訓練。
      2. 安排或協助受保護人參加職業訓練機構開辦之職業訓練課程。
      3. 補助受保護人參加職業訓練所需費用。以一次為限。
    C4助學服務
    • C4.1 就學資助
    • C4.2 學習獎勵
    • C4.3 學習培育
    • 服務內容:為協助在學之受保護人順利完成學業,提供就學津貼或協助學雜等費用資(補)助。
    • 服務方式:
      1. 提供在學受保護人就學所繳納之學雜等費用資助。
      2. 提供無資力之在學受保護人在學期間之就學津貼。
      3. 協助在學受保護人向政府或提供就學資(補)助之單位申請學雜等費用補助。
    • 服務內容:為鼓勵在學之受保護人努力向學,依其學習成果或學習潛力提供或協助申請獎勵措施。
    • 服務方式:
      1. 提供學習成績優異之在學受保護人獎學金或獎勵品。
      2. 協助受保護人向提供獎學金或獎勵品之單位申請獎勵。
    • 服務內容:為協助在學之受保護人順利完成學業,或增進對於社會及個人的認識,培養興趣、專長及品格,提供課業學習上之輔助,或規劃具有培育目的的學習或活動。
    • 服務方式:
      1. 以個別或團體方式提供在學受保護人課業輔導或培育學習服務。
      2. 安排或協助在學受保護人參加課業輔導或培育學習課程。
      3. 輔導協助具專長學習潛力之在學受保護人接受專長培育訓練。
  • D身心照護輔導服務

    D1醫護服務
    • D1.1 醫療協助
    • D1.2 照護協助
    • 服務內容:對於受保護人遭受之生理創傷,協助使用醫療資源,以促進身體機能健康之恢復。
    • 服務方式:
      1. 安排或轉介受保護人接受醫事服務機構醫療人員之診療或復建服務。
      2. 補助受保護人於醫療過程中所產生之醫療費用。
    • 服務內容:受保護人因重傷而生活無法完全自理,協助重傷者本人取得居家服務、居家護理、居家復健、喘息服務及照護用品、輔具等資源;協助實際照顧者取得家庭照顧服務資源。
    • 服務方式:
      1. 安排或轉介長期照護機構或喘息服務機構提供受保護人照護協助。
      2. 協助安排居家服務、護理或復健專業人力資源提供受保護人照護服務。
      3. 提供或協助受保護人取得照護用品、輔具等資源以供受保護人使用。
      4. 轉介家庭照顧者服務機構提供實際照顧者服務。
    D2諮商輔導
    • D2.1 諮商治療
    • D2.2 心理輔導
    • 服務內容:協助具有心理疾患、心理偏差與障礙之受保護人以具有目的性之談話或運用技術或措施增進面對與解決問題能力及促進恢復原有的正常功能。
    • 服務方式:
      1. 由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對受保護人以個別服務模式提供心理諮商或治療。
      2. 由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對受保護人以家族服務模式提供心理諮商或治療。
      3. 由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對受保護人以團體服務模式提供心理諮商或治療。
      4. 轉介疑似罹患精神官能症、精神病或腦部心智功能不全疾病之受保護人接受醫事服務機構之精神診療服務。
      5. 補助受保護人接受諮商治療或接受醫事服務機構之精神診療服務所產生之費用。
    • 服務內容:對於受保護人可能產生之心理問題提供預防性的教育,並就現況提供引導。
    • 服務方式:
      1. 由具有輔導專業人員對受保護人提供心理輔導。
      2. 由具有輔導專業人員對受保護人以團體服務模式提供心理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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