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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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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易科罰金可否由他人代為辦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17
  • 資料點閱次數:171

受刑人有正當理由(例如本人在國外或遠洋船上或患重病等),無法親自到案辦理易科罰金者,得由其配偶、三親等內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持確定之證明文件代為辦理聲請,在監獄執行之受刑人,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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