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服務中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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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及專線電話:
(一)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AM 08:30~PM 05:30。(中午時段不打烊)
(註: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例假日為休息時間)
(二)服務中心或服務處休息時間,如有需服務之處,可親自來署或以電話向本署法警室或值勤人員查詢或洽辦。
(三)服務中心電話:05-6334991轉110。
法警室或值勤人員:05-6338634(24小時)。
服務項目:
(一)關於各種刑事訴訟程序之詢問事項。
(二)輔導當事人或關係人瞭解訴訟之進行。
(三)輔導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申辦事項。
(四)輔導自首、投案及申告鈴之使用事項。
(五)輔導報到、遞狀及聲請定期或改期傳喚事項。
(六)輔導繳納刑事保證金、罰金,聲請停止或延緩執行等執行事項。
(七)輔導洽領刑事保證金、贓證物。
(八)輔導洽領或補發檢察官書類正本、結案證明及其他之文書。
(九)答覆再議、偵查及其他案件辦結情形。
(十)提供常用訴訟書狀例稿供參,並免費提供書狀例稿及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書表。
(十一)輔導當事人前往雲林地區之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律師公會平民法律服務詢問,以推動平民法律扶助事項。
(十二)輔導辦理具保、責付及撤銷羈押、通緝、解除入出境管制事項。
(十三)對於不方便到署洽公之當事人,轉由承辦股,受理其電話聲請。
(十四)提供各項法律宣導小手冊等。
(十五)檔案申請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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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民眾聲請事項及程序一覽表.pdf421 KB 112-06-14 下載次數: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