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護人室職掌:負責十八歲以上成年犯罪之社區處遇工作,執行對象及業務包括: 一、假釋中付保護管束者。 二、緩刑中付保護管束者。 三、緩刑或緩起訴附帶社區處遇者。 四、易服社會勞動者。 五、其他屬於司法保護範疇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