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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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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賄選檢舉方式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26
  • 資料點閱次數:5138

一、發現有人賄選:

(一) 檢舉方式:

  ●檢舉賄選逗陣Line (透過手機通訊軟體加本署Line好友逕行檢舉,LineID請搜尋@383trvqw)
  ●打電話:0800-024-099撥通後再按4  或05-6329183。
  ●親自、書面或電子郵件(ulcmail@mail.moj.gov.tw)提出檢舉。(本署於下方附件,附有檢舉賄選情資通報單格式)

(二) 受理機關:當地警察機關、調查站、檢察署。

(三) 檢舉內容:請講清楚:
  ●賄選的人
  ●賄選的時間
  ●賄選地點
  ●賄選方式或財務:例如:用錢(百元、五百元或千元鈔票)或物品
  ●向誰行賄
  ●賄選的過程
  ●請盡可能保存相關證據(也可錄音或錄影)。

二、抓賄五部曲:
  1  接→接近賄選候選人。
  2  保→保存賄選人、事、時、地、物的賄選證據。
  3  打→ 檢舉電話0800-024-099再按4或05-6329183。
  4  訴→起訴就領1/4獎金,一審判決有罪再領1/4。
  5  搞定→ 判決有罪確定,全額獎金都給你。

三、抓賄獎金:

  檢舉正副總統候選人賄選者最高獎金新台幣1500萬元。
  檢舉立法委員、直轄市市長候選人賄選者最高獎金新台幣1000萬元。
  檢舉縣市長候選人賄選者最高獎金新台幣500萬元。
  檢舉縣市議員候選人賄選者最高獎金新台幣200萬元。
  檢舉鄉鎮市長、鄉鎮市代表、村里長候選人賄選者最高獎金新台幣50萬元。

四、對檢舉人身分一律保密。

(資料引自法務部編反賄選宣導摺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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