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庭平面圖
偵查庭配置說明: 一、於法警點呼進入偵查庭,入門正前方為檢察官席,左旁為書記官席;檢察官前為法檯,法檯下方有學習司法官席及通譯席,再前方為受訊問處欄杆,欄杆前有當事人應訊處,置有桌椅,受訊問人可坐於此處。 二、入門之左側或右側為當事人席,當事人席前方為辯護人席,當事人席右側為法警值勤席。註:偵查庭平面圖係例示圖,各檢察署偵查庭之佈置得視空間大小依例示圖原則酌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