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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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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保護管束人如何辦理戶籍遷移與申請出國等程序?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18
  • 資料點閱次數:152

受保護管束人因保安處分執行法規定,需經執行檢察官同意才能辦理戶籍遷移或申請出國。
◎戶籍遷移:需攜帶租屋契約、屋主同意書、戶籍遷移申請書等文件。(經查有再犯刑事案件者,暫不受理)
◎申請出國:填寫出國理由書、旅行社代辦定型化契約等相關必要資料。(經查有再犯刑事案件者,暫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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