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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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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防疫期間多媒體酒醉駕車團體輔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4-13
  • 資料點閱次數:744
雲林地檢署為緩起訴被告開辦酒醉駕車團體輔導

雲林地檢署為緩起訴被告開辦酒醉駕車團體輔導,因受疫情影響運用多媒體預錄教材方式開設,課程內容除酒駕相關法律規範及罰責外,配合雲林縣衛生局所提供酒癮治療費用補 助方案進行宣導,同時藉由課程傳達防疫期間的衛教及政府紓困。

針對酒醉駕車緩起訴當事人,除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金額之公益金外,為加強被告對酒駕認知,同時也會要求被告參加酒醉駕車團體輔導課程,本署防疫期間,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下達公眾集會因應指引,透過多媒體預錄課程進行授課,以增開班次,減少同一時間上課人次策略,來降低感染風險。

課程內容隨著時事更新,三月所上路的「酒駕想要重考照.沒過酒測不上道」新法規,配合衛生單位提供的酒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進行宣導,同時也剪輯加入防疫相關衛教及傳達政府紓困相關政策,讓參與的當事人認知酒癮所帶來的後患,並瞭解相關法律觀念、控制酒精的飲用,進而達到預防犯罪及戒除成癮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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