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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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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式司法簡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3-20
  • 資料點閱次數:117

修復式司法是一種以修復受損社會關係為目標的司法程序,介於應報性司法與矯正性司法之間的替代性司法活動。強調透過對話與理解來療癒被害人與加害人之間的創傷。不同於以往應報式司法聚焦於懲罰加害者,而是透過充分的對話促使加害人意識到自身的錯誤進而承擔責任,從而減少再犯機會。這種模式同時重視被害人的發聲權,讓他們有機會表達感受與需求、療傷止痛,重新感受自己仍有掌握自己生活之能力。修復式司法修復對話全程於公平公正、無威脅的環境中進行,最終目的希冀被害人及加害人能共同修復創傷、恢復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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