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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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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06月份酒駕團體輔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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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1-06-30
  • 資料點閱次數:370
黃煥軒檢察官為學員實施授課情形

酒後駕()車案件迄今無法根絕,其最大癥結在於僥倖心態及自制力不足。鑑此,雲林地檢署為使學員瞭解酒駕的危險性及所造成的公共危害應有的法治觀念,於1110623(星期四)假法治教育中心二樓辦理酒駕團體輔導教育,參與課程學員共計30員。

課程開始以「生命多美好,酒後別上道!」為題,由本署黃煥軒檢察官為學員實施授課,說明酒後駕車是一種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駕駛行為,並藉由酒駕案例究其肇因,多為抱存僥倖心態所致,輕者傷殘,影響日後謀生能力,生活陷入困頓,重者不治,則造成家庭的破碎。另外也就「公共危險」、「肇事逃逸」所涉及的民、刑事責任逐一解說,建立學員「酒精殘值」觀念,避免觸法而不自知。後由法醫鄭寬寶以幽默風趣的談話方式結合PPT影片播放,闡述喝酒又開車,一旦肇事,經常造成永生難忘的夢魘,讓學員理解酒後駕車的嚴重性,並警惕渠等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倘因酒駕肇禍衍生死亡案件,不但成為殘害社會安全的劊子手,更造成數個家庭的悲劇。

最後,藉由學員填寫課程回饋單及心得問卷外,並再次叮嚀各位學員,與友人歡聚時,若有飲酒,應律定安全駕駛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以確保個人生命安全,也尊重他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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