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檢察長實地走訪六處社會勞動機構 肯定制度成果 「以勞代刑、服務社會」 社勞人翻轉社區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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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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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方檢察署推行社會勞動制度已逾 15 年,為深入了解各社會勞動機構之執行情況與成效,檢察長黃智勇於 114 年 4 月 10 日至 11 日,率領主任觀護人鄭書琴、觀護人組長劉錦淑及觀護人團隊,前往虎尾、斗六、古坑、水林、東勢等地,共走訪 6 處社會勞動機構,與機構督導及社會勞動人面對面交流,實地聆聽機構運作情形與管理經驗。
目前雲林地檢署共聘任 25 處社會勞動機構,累計已動員逾萬名社會勞動人無償為社區服務,充分展現「以勞代刑、服務社會」的核心價值。此次訪視中,黃檢察長除表達對各機構長期配合推動社會勞動制度的感謝與肯定,也特別提醒社會勞動人重視勞作安全,並呼籲機構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機制,保障勞動人權益。
各機構督導分享執行經驗時表示,感謝雲林地檢署長年來的支持與協助,讓社會勞動制度成為社區因應高齡化、人口外移等挑戰的重要助力。社勞人透過專長與創意,協助活化地方古厝、公園及公共空間,成為社區不可或缺的一份子。
此次訪視之社區型機構,如鄉土人文關懷協會「眉好天地」、水林鄉尖山腳社區發展協會「古厝食驛站」、水林鄉番薯社區發展協會「憨吉客棧」,皆在 113 年度社區 PK 賽中表現傑出;頂溪社區則以「春仔花貓公園」融合傳統工藝與文化創意,展現地方特色,不僅見證社勞人對地方的深厚情感,更為社區注入溫暖與活力。
此外,黃檢察長亦前往斗六創世基金會、脊髓損傷者協會等公益機構訪視。他表示,透過生命故事分享與正向引導,社勞人能在服務過程中產生反思與轉變,重新建立自我價值與積極態度,實踐司法的柔性關懷,進而達到矯正與回饋社會的雙重目標,形成良善循環。
雲林地檢署強調,社會勞動制度不僅有助於社區營造與公共空間維護,更能有效舒緩監所負擔,協助輕微犯罪者透過勞動服務彌補過錯,兼顧家庭與生計。未來,地檢署將持續與各機構攜手合作,實現機構、勞動人與社會三贏的美好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