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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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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科職掌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06
  • 資料點閱次數:402

總務科組織圖

總務科業務職掌:
  一、機關相關經費核銷及出納。
  二、辦公房舍、職務宿舍之維護及管理。
  三、財務、勞務、工程原採購事宜。
  四、駕駛、技工、工友之管理,訓練之考核。
  五、務車輛調度及管理。
  六、文具物品之購置及發給。
  七、環境區域清潔及維護。
  八、罰金、緩起訴處分金、刑事保證金收受。
  九、刑事保證金發還。
  十、證人、鑑定人旅費、鑑定費之發給。
  十一、其他總務類及長官交辦事項。
贓物庫業務職掌:
  一、贓證物庫房之管理。
  二、扣押物保管之點收、登記、入庫、調借及移轉。
  三、扣押物之發還、銷毀、拍賣及公告招領。
  四、貴重物品之點收、鑑價及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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