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架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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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員:
目前本室設有主任觀護人一名、觀護人八名以及觀護佐理員、觀護助理員、採尿人員、全人康復推進計畫人員、觀護心理師、觀護社工師、修復式司法人員等輔助人力,負責執行本署轄內(雲林地區) 假釋、緩刑等保護管束、易服社會勞動、義務勞務、毒品戒治、預防再犯命令案件及上級交辦之相關行政事項。
二、設備:
1、主任辦公室
2、觀護人辦公室
3、個別諮商室:辦理受保護管束約談事宜。
4、團體輔導室:以日本和室方式裝潢,約容納15餘人。
5、採尿室:位於觀護大樓內側,提供受保護管束人及被告採驗尿液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