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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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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服務中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03
  • 資料點閱次數:12139

 

為民服務中心入口相片

 

便民服務工作流程圖

便民服務工作流程圖,包含便利人民言申告、辦理具保責付等7項工作流程圖

一、便利人民言詞申告:

按鈴申告 → 引導入庭 → 填送申告單 → 報請開庭

二、辦理具保責付:

聯絡保證人 → 指導辦保 → 送檢察官批准 → 辦畢開釋

三、報驗案件處理:

接受報驗 → 填送報告單 → 報請相驗 → 聯絡相關人員

四、證人鑑定人日旅費發給:

向刑事報到處報到 → 應訊作證 → 書記官當庭交給日旅費聲請書兼領據 → 在領據上填妥身分證號碼住居所簽章後回刑事報到處領取日費旅費

五、聲請易科罰金

口頭申請 → 向刑事執行科承辦股報到並提出證件 → 訊問筆錄 → 檢察官審核→開具繳交罰金通知書 → 到雲林地方法院單一窗口代理國庫繳納取據 → 回承辦股繳驗收據 → 結案

六、免費供應羈押候保被告誤餐餐點

清點人數 → 訂購餐點 → 分配用餐 → 檢據報銷

七、扣押物品贓證物品之發還

依據檢察官之發還處分命令 → 通知應受發還人至本署贓物庫領取 → 填寫領據 → 核對發還

八、聲請再議案件之處理流程

提出再議聲請書狀 → 檢察官初核 → 檢察長複核 → 呈遞上級機關處理

九、劃帳發還刑事保證金之程序

由承辦人通知保證人將聲請書及繳款收據寄回會計室 → 會計室制作付款憑單送支付處 → 由支付處開立國庫支票 → 撥入保證人金融機構帳戶

十、通知到署領取刑事保證金程序

由承辦人制作發還通知書 → 會計室開支出傳票 → 出納室開國庫專戶存款支票 → 核對保證人身分具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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