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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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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更生保護會雲林分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6-09
  • 資料點閱次數:3128

 

  • 本署除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刑罰之執行外,並兼辦台灣更生保護會雲林分會業務( 分會辦公室在本署第三辦公大樓二樓 ;電話05─6320041 )
    更生保護業務是以仁愛精神 ,結合社會資源與熱心公益人士的力量來共同協助、輔導偶蹈法網之出獄人及其他依法得受更生保護之人自立更生,使其適應社會生活,兼以預防再犯,維護治安,促進社會祥和安寧為目標。
  • 全世界刑事政策的演進,多已由傳統的報復刑主義轉趨教育刑主義,行刑的方法也由消極的懲罰走向積極的教化,期使受刑人真心改悔向善,早日復歸社會成為健全良民為目的,更生保護亦本此宗旨提供個案保護輔導。
  • 依更生保護法第二條規定,得受保護的人,主要為執行期滿、假釋、保釋出獄或保外就醫的人。且採自由保護方式,依受保護人意願提出申請,由本分會依其個人情況與需要予以協助、輔導。本分會日常執行的業務項目主要的諸如:收容、職訓輔導、就業、就學、就醫、就養、急難救濟、戒毒輔導、法律問題、生活規劃等諮商…。
  • 希望全國民眾對於這些出獄及受保護人都能本著「仙人打鼓有時錯,腳步踏差誰人無?」的包容心與慈悲心,關懷接納有心更生向上的浪子,激發他們的良知良能,使他們不再走回頭路,迎向新生與希望並成為社會上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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