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距視訊開庭流程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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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疫情期間,並依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下稱特別司法條例)之規定,擴大適用遠距視訊,以兼顧當事人受妥速及公平偵查之權利,並維護程序參與者之健康及安全。
遠距視訊方式: ☑本署對他署 ☑本署對在監、在押人犯 ☑本署對司法警察 ☑本署延伸偵查庭 ☑本署對私人
通知方式:現行採傳票、公務電話為之,嗣將來網頁改版後,再增加網路公告方式雙軌併行。
附註1:網頁之公告方式,則係「庭期查詢」內揭露開庭日期、時間、偵查案號、股別,及「開庭方式」;若✔勾選「視訊」「私人處所」者即連結U會議軟體安裝系統與程序,若✔勾選「視訊」「指定處所」者,即連絡各該指定處所之機關名稱,以供當事人在未接獲本署開庭傳票時,仍得從本署公開網站獲知開庭訊息,並下載上開視訊軟體使用之。
附註2:傳票及公開網站上亦刊印出本署官方LINE帳號之QR-code,對無法自行安裝之人,由本署專責人員負責以本署公機LINE帳號,聯繫及指引當事人下載遠距視訊庭所使用之U會議視訊軟體,並開啟視訊開庭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