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回首頁

:::

接到檢察官傳喚通知,受傳喚當日因故無法按時到庭時,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17
  • 資料點閱次數:540

得以電話先向承辦股書記官說明轉達予檢察官知悉,事後再以書面載明無法到庭之理由,並附具相關證明寄送承辦股檢察官,如所請理由正當,檢察官將再擇期傳喚。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