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106年度安保字第212、289號扣案物品安非他命重量分別為2050公克、10932公克、108年度安保字第336號扣案物品三級毒品咖啡包重量為1334.21公克業經判決確定,經公告後一個月內無機關(構)申請使用者,依法銷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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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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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本署106年度安保字第212、289號扣案物品安非他命重量分別為2050公克、10932公克、108年度安保字第336號扣案物品三級毒品咖啡包重量為1334.21公克業經判決確定,經公告後一個月內無機關(構)申請使用者,依法銷燬之。
公告事項:
一、依「醫藥研究或訓練用毒品及器具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二、聯絡人員:書記官王建發,電話:05-6334991分機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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