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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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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接近與社會的距離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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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觀護人室結合雲林縣榮譽觀護人協進會於109年5月12日,主動關懷獨居失依,生活陷入困境又無交通工具之受保護管束人-阿志,讓個案感受到地檢署及社會之溫暖與支持

雲林地檢署觀護人室結合雲林縣榮譽觀護人協進會於109512日,主動關懷獨居失依,生活陷入困境又無交通工具之受保護管束人-阿志,讓個案感受到地檢署及社會之溫暖與支持。

阿志是一名思覺失調症患者,其因重傷害案,經法官判決於刑之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四年,於今年4月中旬執行監護處分期滿出院,目前仍緩刑付保護管束中,阿志父母均不知去向,從小與案姐相依,唯案姐於去年過世,阿志頓失依靠,出院後暫由表妹協助於斗六郊區租屋獨居,缺乏家庭及經濟支持,導致對生活及未來充滿不安與恐懼,因無交通工具,阿志幾乎足不出戶,自我封閉,為節省開銷,三餐以泡麵裹腹,擔心現有困境影響阿志之治療效果及可能自我放棄,造成社會治安顧慮,故由觀護人室及雲林縣榮觀協進會協助購買生活用品及申請急難救助金,並於地檢署募集一台腳踏車,由本署黃榮譽觀護人芳城協助至地檢署將腳踏車載送至斗六個案租處,於新冠肺炎防疫期間;黃榮譽觀護人亦主動贈送口罩一打表心意,本案並函請雲林縣政府社會處協助辦理中低收入戶申請並已備案審核中,另轉介更保雲林分會為就業輔導評估及救助,協助整合社會福利、就業服務等體系資源,為阿志創造一個生存的空間,讓他除了病的穩定外;感覺有人在社會上願意跟他相連。

雲檢洪檢察長相當重視社會安全防護網的建立及強化弱勢關懷服務,在洪檢察長的支持下;主動接住一個需要幫助的個案,期待阿志在司法柔性關懷的溫情下,能穩定服藥,逐漸接近正常的生活,順利復歸社會,不要讓憾事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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