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回首頁

:::

雲林地檢署辦理緩起訴被告酒醉駕車團體輔導課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4-13
  • 資料點閱次數:605
緩起訴被告酒醉駕車團體輔導上課過程

雲林地檢署於110225()辦理110年度2月份緩起訴被告酒醉駕車團體輔導課程,第一堂課邀請本署檢察官李文潔來向緩起訴處分被告講授法律知識,課程中李檢察官生動活潑授課方式,引導緩起訴被告進入生活中常遇到的高風險情境,使緩起訴被告學習如何拒絕酒後駕車,提醒需謹慎行事,並時時警愓自己避免再誤觸法網,再三提醒酒駕案件所帶給社會及家庭之傷害,保障社會大眾安全及建立社會安全網。

第二堂課邀請到榮譽觀護人郭清江擔任講師,透過生命教育影片分享向緩起訴處分被告進行生命教育宣講,郭榮譽觀護人以自身經歷讓緩起訴被告對於人生有不同的體悟,更加瞭解人與生命之間的關係,更勉勵緩起訴被告如何在困境中,以正向、積極的心態來解決困難,並培養換位思考的習慣,達到人文關懷之目的。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