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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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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8月份執行檢察官率政風單位稽查易服社會勞動機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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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厝發展協會督導李建昇里長簡介社區

雲林地檢署於112年8月16日由執行檢察官蔡少勳偕同政風主任林鈺程、主任觀護人韓國一聯袂前往北港鎮好收社區發展協會、北港鎮劉厝社區發展協會,實地督核社會勞動機構,促進機構、社勞人及社會三方互利。
蔡少勳檢察官表達對社會勞動人執行安全的重視,如執行勞動需著反光背心、道路設置交通三角錐等,請勞動機構務必審慎以對。同時強調社會勞動目的是實現互利互惠,讓機構、社會勞動人和整個社會都能夠共同受益。
劉厝發展協會督導李建昇里長表示因社區普遍人口外流及老化現象,故感謝地檢署指派社會勞動人來維護清潔並改造社區,使社區落羽松步道美化成為打卡景點,好收社區發展協會許惠如督導表示肯定每一位認真付出的社會勞動人。
主任觀護人韓國一表示本署易服社會勞動制度於98年施行至今,已幫助數千名經濟弱勢者,免於遭受刑罰繳不出罰金,被迫須入監服刑的窘境,也是勞動人自我成長和改變的機會。他期勉勞動人藉由勞動過程盡一己之力回饋社會、自省自新,以達到機構、社勞人及社會三方均得以互利互榮之共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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