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辦理113年度社(義)勞機構教育訓練暨座談會 鎖定高風險族群 反詐騙種子師資培訓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9-19
- 資料點閱次數:44
為增進社會勞動及義務勞務執行機構管理知能及輔考機制,並落實反詐騙宣導,雲林地方檢察署連續兩日於113年8月29日(星期四)及8月30日(星期五),辦理本(113)年度第二次機構訓練及座談會,兩梯次分區座談會分別邀集山、海線共23個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及14個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共同出席,由雲林地方檢察署李鵬程主任檢察官主持,執行檢察官葉喬鈞、主任觀護人鄭書琴、政風主任林鈺程與會,期盼藉由座談會之辦理,暢通彼此橫向連繫管道,使社會勞動及義務勞務業務更臻完善。活動中並邀請執行機構成為反詐騙種子師資,在社會勞動及義務勞務執行過程中落實生命教育,發揮易刑處分的制度精神,避免社勞人及義勞人再度淪為詐欺共犯。
李鵬程主任檢察官致詞時表示,感謝各機構為本署社會勞動及義務勞務制度的長遠推行奠下穩固根基,並勉勵所有機構督導繼續秉持申請成為勞務機構之初衷,與本署共同落實多層交互督核之管考機制,使社會勞動、義務勞務勞制度更加精進,創造三贏的結果,並呼籲大家共同積極參與打詐行動。
本次教育訓練課程,邀請水林蕃薯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吳世明,以「社會勞動機構如何建立執行特色暨管理方式」為題,分享與討論實務經驗,釐清執行機構運用社勞人力時所遭遇的疑惑與困難,藉以相互精進社會勞動及義務勞務之管理作為,建立友善勞動環境。
為有效防制及打擊詐騙危害,雲林地方檢察署邀請與會所有執行機構共同成為地檢署的堅強夥伴,以機構為據點、以現場督導為種子師資,協助加強宣導「打詐新四法」,建立綿密安全防護網,除了全面提升社區民眾之防詐意識外,也讓因為詐騙、洗錢防制法案由在機構執行社會勞動的高風險對象,認知詐騙行為對社會的危害,進而警醒自身不再輕易淪為詐騙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