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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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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09月份執行檢察官訪查社會勞動機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0-02
  • 資料點閱次數:641
檢察官視察社會勞動業務

為落實易服社會勞動督導業務,雲林地檢署執行檢察官施家榮於110年9月16日偕同政風室主任盛炳淞、主任觀護人歐惠婷、觀護人黃小蘭及觀護佐理員前往斗南鎮埤麻社區、大埤鄉三結社區及斗南農會精米工廠,實地訪查社勞人執行現狀及機構督核情況。

施執行檢察官於訪視時,提醒社勞人操作機具務必做好相關防護措施並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亦勉勵社勞人按規定出勤順利執畢後,能以正向積極的態度生活,記取經驗切勿再犯。對於機構執行督核部份,施執行檢察官提醒督導務必維護社勞人執行安全、加強查核密度及落實代理人機制,並遵守易服社會勞動相關執行規範,最後亦對機構協助署方推行社會勞動業務予以肯定。 

社勞人透過提供勞力服務,協助社區環境清潔、設施維護及建設,投身公益回饋社會同時獲取存在感及成就感。機構及社區也藉由社勞業務的推動能有更整潔的環境及舒適的生活空間,可謂在善的循環裡共好。督導們亦對署方提供勞力表示感謝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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