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03月份執行檢察官訪查社會勞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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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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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執行檢察官林豐正於111年3月22日偕同政風室主任盛炳淞、觀護人廖珮儀及觀護佐理員前往元長鄉鹿北社區、北港鎮好收社區實地訪查,落實易服社會勞動督導業務與瞭解辦理現況。
林執行檢察官於視查時特別對各社勞人的執行狀況表示關切。亦與廖觀護人及機構督導就管理機制、執行勞務內容及勞動安全措施等相關進行檢討交流,尤其對社勞人執行期間的安全措施及要求更是多加著墨。期許社勞業務能正常推動,社勞人亦均能於限期內順利完成勞務。
易服社會勞動制度讓經濟弱勢者仍有機會以提供勞動或服務來替代刑罰,勞動人提供社會無償公益性勞務服務,有改過向上補償社會的機會亦可以維持家庭功能。社區藉由社勞人力提升更整潔的環境及舒適的生活空間,可謂創造多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