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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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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辦理分區社會勞動、義務勞務機構聯繫會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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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檢討會一併宣導檢舉賄選逗陣LINE

本署於111826日、92日於虎尾鎮墾地社區發展協會、斗南鎮埤麻社區發展協會辦理社會勞動、義務勞務機構分區聯繫會議。本署為增進社會勞動、義務勞務制度推展順利,強化各機構管理效能,特舉辦本次分區會議,由本署蕭檢察官仕庸擔任主席,並透過意見交流,讓社會勞動、義務勞務機構提升其法治觀念及專業度,進而順遂續為推社、義勞制度,強化各機構管理效能。

另安排課程邀請雲林地方檢察署施家榮檢察官授課「執行社會勞動、義務勞務機構常見之相關法律問題」。檢察官透過督核經驗及相關法律問題案例,向執行機構進行法律宣達並且研討相關法律問題,讓執行勞務機構可以充分認識並積極推展社會勞動及義務勞務制度。並由本署政風室進行廉政宣導及反賄選宣導,宣示執行社會勞動、義務勞務首重廉能之規範,並透過各種反賄選知識之宣教及實施有獎徵答,提昇大家反賄選的法治觀念,期盼建立清廉、公正、無賄的選舉環境,共同致力達成端正選風及選賢與能的任務。

本署蕭檢察官仕庸致詞時表示;社會勞動、義務勞務係體現刑罰替代的重要措施,更具有犯罪矯正教化之功能。本署執行易服社會勞動制度及義務勞務執行可以融入社區與在地文化,讓執行勞務發揮社區處遇教育與懲罰兼具之功能,並積極去除社會對受刑人之負面刻板印象,讓勞務執行能自然融入社區活動機制,達成共贏之效益。檢察官另表達感謝執行機構之辛勞,希冀機構能夠持續與本署積極合作,持續推動易服社會勞動及義務勞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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