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假釋出來了,我要怎麼辦理假釋報到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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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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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釋出獄人應依監獄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假釋出獄後24小時內持假釋證明書、出監證明書、法院裁定等相關資料,應向本署執行科檢察官辦理報到,由檢察官製作執行筆錄,於向完成報到序程序後,需即刻至觀護人室報到。 (2)初次假釋出監者報到時,先到觀護人約談等候區之櫃台辦理報到,並領取相關資料文件填寫,資料填寫完成後,則由當日值勤之觀護人約談諮商,約談諮商時,除向初次假釋出監者說明假釋期間應遵守注意之事項外,並會告知下次報到的時間。